按身份分類。
第一等是貴籍,一般以世家大族為籍,第二等是良籍,便是普通的老百姓,第三種是商籍顧名思義便是行商之人,第四等是奴籍,就是奴隸身份,一旦賣身可能就是一輩子的奴籍,除非主家開恩,捨得給官府一大筆錢,第五等便是賤籍,這賤戶籍是那些妓子,戲子,等人。
賤籍又稱賤民是指不屬於士、農、工、商四民之列的中國古代的法定社會等級。賤民是等級社會中社會地位世代低於普通人的特殊的階層,一般不能和普通民眾通婚,在很多社會里賤民和奴隸制度有關。賤籍制度自古已有,沿襲千年,清朝雍正年間廢除。
賤籍世代相傳,不得改變,賤籍社會地位最低,不得參加科舉,不能做官,從事當時社會所謂的“賤業”,備受社會歧視。主要有浙江惰民、陝西樂籍、北京山西等省樂戶、廣東疍(dàn)戶、浙江九姓漁船、安徽的伴當、世僕、江蘇丐戶等。
